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质量,我委决定举办2015年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展。
(二)解读江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及2015年项目管理要求。
(三)2014年度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数据分析报告。
(四)我省艾滋病防控形势。
(五)讲解江西省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工作。
(六)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七)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技术要点。
(八)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技术。
(九)艾滋病、梅毒阳性母婴随访管理。
二、培训师资
省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组专家。
三、培训时间
2015年6月24日报到,6月25-26日培训,6月27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江西饭店(南昌市八一大道356号)。
五、参训人员
(一)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项目管理人员、市级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人员、市级产科师资、检验科师资各1人;
(二)原有40个项目县(市、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人员1人、县级产科主任1人;
(三)2015年61个新增免费筛查项目县(名单见附件1)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妇幼股长、县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人员、县级产科主任各1人。
(四)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产科主任各1人。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会务工作由省妇幼保健院承担,培训所需经费从妇幼相关专项经费中支出。参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通知辖区内各单位(含省直管试点县),并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填报所有参训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2),于6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级医院直接报送回执。
省妇幼保健院联系人:胡洋,张欢,
联系电话:0791-86310435;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人:张辉丽;
联系电话:0791-86266634。
附件:1、2015年新增61个项目县名单
2、2015年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师资培训班回执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