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部署,2014年6月,我省开展了爱婴医院复核和创建工作。经过逐级培训、申报、复核和公示无意义,确定江西省妇幼保健院等232个单位为爱婴医院,现将爱婴医院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要求爱婴医院,做好爱婴医院管理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将委托相关机构及媒体对爱婴医院进行暗访,对违反爱婴医院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爱婴医院称号。
附件:江西省爱婴医院名单
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28 日